規則 250 是 Stephen Wolfram 在 1983 年引入的基本元胞自動機規則之一 (Wolfram 1983, 2002)。它指定單元格中的下一個顏色,取決於其顏色和緊鄰的鄰居。其規則結果編碼在二進位制表示 中。上面展示了此規則以及它在 15 步後產生的單個黑色單元格的演變過程 (OEIS A071028; Wolfram 2002, p. 55)。
對於單個黑色單元格的初始條件,此規則產生的演變與規則 50、58、114、122、178、186 和 242 相同,這些規則正是那些具有二進位制表示 的規則。
規則 250 是在 OR() 操作下的廣義加性基本元胞自動機 (Wolfram 2002, p. 952),其中
是左側相鄰單元格的值,
是右側相鄰單元格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