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定一個函式 ,其反函式
定義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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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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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和
是關於直線
的反射。在 Wolfram 語言中,反函式用以下方式表示InverseFunction[f].
正如費曼 (1997) 指出的,符號 是不幸的,因為它與將上標量解釋為表示冪的常見理解相沖突,即
。因此,務必記住符號
、
等指的是反正弦、反餘弦等,而不是
、
等。
一個函式 存在反函式
(即,“
是可逆的”) 當且僅當它是雙射的。然而,反函式通常為在複平面中是多值的初等函式定義的。在這種情況下,反關係在複平面的某個子集上成立,但在整個平面上,恆等式
的一部分或兩部分可能不成立。上面和下表說明了一些示例。在表中
且
。
反函式的另一個違反直覺的性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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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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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預期的恆等式在負實軸上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