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 實值 單變數函式 被稱為在其 定義域 中的點
處具有可去不連續性,如果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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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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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而 。可去不連續之所以如此命名,是因為可以透過定義一個 幾乎處處 相同的函式
來“去除”這個不連續點,形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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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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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必然是處處連續的。
上圖顯示了分段函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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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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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函式,對於該函式, 而
。 特別是,
在
處具有可去不連續性,這是因為定義一個函式
如上所述並滿足
將產生一個處處連續版本的
。
請注意,給定的可去不連續性定義不適用於函式 ,對於這些函式,
且
不存在; 特別是,上述定義僅允許人們談論在函式被定義的點處的不連續性。 然而,這個定義並不統一,因此,一些作者聲稱,例如,
在點
處具有可去不連續性。 這個概念與所謂的 sinc 函式有關。
在實值單變數函式中,可去不連續被認為比跳躍或無窮不連續“不太嚴重”。
不足為奇的是,人們可以擴充套件上述定義,以允許描述多變數函式的可去不連續性。
可去不連續性與可去奇點的概念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