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面上,反射性質可以表述為三個定理(Ogilvy 1990,第 73-77 頁)
1. 與固定圓相切,且經過該圓內部固定點的可變圓的中心軌跡是橢圓。
2. 如果一個可變圓與一個固定圓相切,並且還經過圓外部的一個固定點,那麼其移動中心的軌跡是雙曲線。
3. 如果一個可變圓與一條固定的直線相切,並且還經過不在該直線上的一個固定點,那麼其移動中心的軌跡是拋物線。
設 是在開區間
上定義的
中的光滑正則引數化曲線
,並設
和
是
中的點,其中
是
維射影空間。那麼,如果對於每個點
,
具有焦點
和
的反射性質:
1. 在 處,與曲線
垂直的任何向量都位於向量
和
的向量空間張成中。
2. 在 處,與
垂直的線平分連線
和
到
的線段的交點所形成的相對角對之一。
光滑連通平面曲線具有反射性質 當且僅當 它是橢圓、雙曲線、拋物線、圓或直線線的一部分。
設 是一個光滑連通曲面,並設
和
是
中的點,其中
是
維射影空間。那麼,如果對於每個點
,
具有焦點
和
的反射性質:
1. 在 處,與
垂直的任何向量都位於向量
和
的向量空間張成中。
2. 在 處,與
垂直的線平分連線
和
到
的線段的交點所形成的相對角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