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 是定義在 函式 區間
上的實值函式,並設
。四個單側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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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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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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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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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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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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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 在
的 Dini 導數。單獨地,它們被稱為 右上、右下、左上 和 左下 Dini 導數,
在
,並且任何或所有值都可能是無窮大。
事實證明,連續函式 的單個 Dini 導數在點
處的連續性,意味著
在
處的其他三個 Dini 導數的連續性,四個 Dini 導數的相等,以及函式 函式
的(通常)可微性。此外,Denjoy-Saks-Young 定理 完全表徵了定義在 區間 上的有限實值 函式 的所有可能的 Dini 導數,以及作為推論,定義在 區間 上的所有 單調 和 連續函式 的 Dini 導數。
Dini 導數的許多其他重要性質也已被研究和表徵。Banach 證明了 Lebesgue 可測函式 的 Dini 導數是 Lebesgue 可測的。此外,人們可以很容易地證明 凸函式 滿足關於 Dini 導數的一些非常精確的“幾乎可微性”條件(Kannan 和 Krueger 1996)。
與 的通常導數不同,Dini 導數有時可能具有意想不到的性質。Ruziewicz 提出了一個著名的例子,他表明,即使
在 區間
上成立,連續函式
和
在
上的差值也可能不是常數;這部分是由於允許無限 Dini 導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