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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


Perspective

透視是在二維平面上真實地描繪三維物體的藝術和數學,有時稱為中心透視或自然透視,以區別於雙中心透視。在平面上研究物體的投影稱為射影幾何。透檢視繪製的原理由佛羅倫薩建築師 F. Brunelleschi (1377-1446) 闡明。 Dixon (1991) 總結了這些規則

1. 地平線顯示為一條線。

2. 空間中的直線在影像中顯示為直線。

3. 平行線組相交於一個消失點

4. 與畫面平行的線顯示為平行,因此沒有消失點

有一種圖形方法可以選擇消失點,以便立方體或盒子看起來具有正確的尺寸 (Dixon 1991)。


另請參閱

雙中心透視, 魚眼透視, 達芬奇悖論, 地圖投影, 莫比烏斯網, 透視儀, 透視共線, 透視三角形, 透視性, 透視矩陣, 投影, 射影幾何, 消失點, 垂直透視投影, 塞曼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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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de Vries, V. 透視。 New York: Dover, 1968.Dixon, R. "透檢視繪製。" Ch. 3 in 數學圖形。 New York: Dover, pp. 79-88, 1991.Lambert, J. H. 自由透視,第二版。 Zürich, 1774.Parramon, J. M. 透視 - 如何繪製。 Barcelona, Spain: Parramon Editions, 1984.Steinhaus, H. 數學快照,第三版。 New York: Dover, pp. 157-159, 1999.

在 上被引用

透視

請引用為

Weisstein, Eric W. “透視。” 來自 Web 資源。 https://mathworld.tw/Perspectiv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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