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本方差 (通常寫作
或有時
) 是第二個 樣本中心矩,並由下式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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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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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從先驗未知 均值 (即,均值 是從樣本本身估計的)的 個元素的樣本中估計 總體方差
,我們需要一個無偏 估計量
用於
。這個 估計量 由 k 統計量
給出,其定義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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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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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y 和 Keeping 1951,第 189 頁)。 類似地,如果從具有基礎 中心矩 的分佈中抽取
個樣本,則觀察到的樣本方差
的期望值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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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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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一些作者(例如,Zwillinger 1995,第 603 頁)更喜歡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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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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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使得樣本方差成為總體方差的 無偏估計量。 和
之間的區別是常見的混淆來源,在查閱文獻以確定使用哪種約定(尤其是在不提供資訊的符號
通常用於兩者的情況下)時,應格外小心。無偏樣本方差
的實現方式為方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