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可以透過有限次整數的加法、減法、乘法、除法和有限平方根運算表示的數。這樣的數對應於只能用直尺和圓規構造的線段。
所有有理數都是可構造數,所有可構造數都是代數數 (Courant and Robbins 1996, p. 133)。如果一個有理係數的三次方程沒有有理根,那麼它的任何根都不可構造 (Courant and Robbins 1996, p. 136)。
特別是,設 為有理數域。現在構造一個可構造數的擴張域
,透過新增
,其中
在
中,但
不在,由所有形如 的數
組成,其中
,
。接下來,構造
的擴張域
,透過新增
,定義為形如
的數,其中
,並且
是
中的一個數,對於該數
不在
中。繼續這個過程
次。那麼可構造數正是那些可以透過 擴張域
序列達到的數,其中
是構造“複雜度”的度量 (Courant and Robbins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