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多項式不能在同一個域上分解成非平凡多項式的乘積,則稱該多項式是不可約的。
例如,在有理係數多項式 的域中(即,係數為有理數的
多項式),
被稱為不可約的,如果不存在兩個非常數多項式
和
在
中,且係數為有理數,使得
(Nagell 1951, p. 160)。類似地,在有限域 GF(2) 中, 是不可約的,但
不是,因為
(mod 2)。
不可約多項式檢查在 Wolfram 語言 中實現為IrreduciblePolynomialQ[poly].
一般來說, 次不可約多項式在有限域 GF(
) 上的數量由下式給出:
其中 是莫比烏斯函式。
GF(2) 上 次不可約多項式的數量等於
珠子固定非週期性雙色項鍊的數量和長度為
的二進位制 Lyndon 詞的數量。前幾個不可約多項式(mod 2)的數量,對於
, 2, ... 分別是 2, 1, 2, 3, 6, 9, 18, ... (OEIS A001037)。下表列出了 1 到 5 次的不可約多項式(mod 2)。
| 不可約多項式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在有限域 GF(2) 上, 次不可約多項式的可能的多項式階數,按升序排列如下:1; 3; 7; 5, 15; 31; 9, 21, 63; 127; 17, 51, 85, 255; 73, 511; ... (OEIS A05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