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量,表示曲線或直線相對於另一條曲線或直線的傾斜程度。對於在 線 在 -平面 內與 x 軸 成 角
的直線,斜率
是一個常數,由下式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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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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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和
是在一定距離內兩個座標的變化量。
對於指定為 的平面曲線,斜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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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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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引數化指定為 的曲線,斜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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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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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和
,對於指定為
的曲線,斜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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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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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以 極座標 給出的曲線,斜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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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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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rence 1972,第 8-9 頁)。
談論三維空間中曲線的斜率是沒有意義的,除非指定了相對於什麼的斜率。
J. Miller 對符號 表示斜率的起源進行了詳細研究。普遍的看法似乎是不知道為什麼選擇字母
。一本高中代數教科書說
的原因尚不清楚,但指出有趣的是法語中“攀登”的詞是“monter”。然而,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存在這種聯絡。事實上,法國人笛卡爾並沒有使用
(Miller)。Eves (1972) 認為“它只是發生了”。
符號 出現在印刷品中的最早已知示例是 O'Brien (1844)。Salmon (1960) 隨後使用了今天常用的符號來給出直線的斜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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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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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從 1848 年開始出版的幾個版本的著名論文中。Todhunter (1888) 也使用了符號 ,寫出了斜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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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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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韋氏新國際詞典》(1909 年)將“斜率形式”給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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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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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er)。
在瑞典教科書中,斜截式方程通常寫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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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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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可能源於瑞典語中表示斜率的詞“riktningskoefficient”中的“koefficient”。在荷蘭,該方程通常寫為以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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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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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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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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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奧地利, 用於表示斜率,
用於表示
軸截距 (Mil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