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place-Carson 變換 是一個實值函式
的 積分變換,由以下公式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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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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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數情況下,函式 僅為屬於實值函式類
的某些函式
定義。
中的函式滿足三個性質,即
2. 對於所有 ,
3. 存在一個 實數 ,使得對於所有值
,
。
特別地, 意味著對於所有實數
,
存在。
可以將 Laplace-Carson 變換視為常規 Laplace 變換 的變體,Carson 專門設計該變體以使 Heaviside 階躍函式 (一個 Laplace 變換由
給出)的變換對於所有值
都等於 1。 實際上,僅從
的定義出發,就可以輕鬆推斷出
的此屬性,以及變換本身的其他一系列直接的基本屬性。 例如,如果
是一個 Laplace-Carson 變換表示為
的函式,並且如果
用作將 Laplace-Carson 變換應用於
並得到
的簡寫,則以下恆等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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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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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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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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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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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可以證明對於任意實數 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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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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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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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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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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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 () 中的恆等式分別被稱為滯後定理和位移定理。
給定函式 ,其 Laplace-Carson 變換分別為
,可以證明 卷積/乘法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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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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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可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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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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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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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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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內容外,還可以使用各種其他方法證明關於 Laplace-Carson 恆等式的更多有趣的結果;許多這樣的結果需要更精細的方法(Rubinstein 和 Rubinstein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