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 為
的上確界,一個定義在
上的實值函式
。如果
是二次可微的且
和
都有界,Landau (1913) 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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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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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常數 2 是最佳可能的。Schoenberg (1973) 將結果推廣到定義在 上的
的
階導數,如果
和
都有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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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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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 的顯式 公式 尚不清楚,但特殊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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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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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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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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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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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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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 為
的上確界,一個定義在
上的實值函式
。如果
是二次可微的且
和
都有界,Hadamard (1914) 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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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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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常數 是最佳可能的。Kolmogorov (1962) 確定了
的最佳常數,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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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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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Favard 常數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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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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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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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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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hilov (1937) 推匯出的特殊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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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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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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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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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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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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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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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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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定義在 上的實值函式
,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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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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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是
階可微的且
和
都有界,Hardyet al. (1934) 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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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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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常數 1 對於所有 和
都是最佳可能的。
對於定義在 上的實值函式
,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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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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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是二次可微的且
和
都有界,Hardyet al. (1934) 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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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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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常數 是最佳可能的。此不等式被 Ljubic (1964) 和 Kupcov (1975) 推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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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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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用多項式的零點表示。特殊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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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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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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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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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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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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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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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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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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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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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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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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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co et al. 1985, Neta 1980) 的最小正根。常數 由下式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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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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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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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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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2、 這些情況是唯一能得到最佳常數精確表示式的情況 (Kwong and Zettl 1992, Franco et al. 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