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常用的約定(例如,Apostol 1967,第 202-204 頁)中,微積分第一基本定理,也稱為“基本定理,第一部分”(例如,Sisson 和 Szarvas 2016,第 452 頁)和“積分微積分基本定理”(例如,Hardy 1958,第 322 頁)指出,對於 在開區間
上的實值連續函式和
中的任何數,如果
由 積分(反導數)定義
則
在 中的每個數處,其中
是
的導數。
遺憾的是,標識“第一”和“第二”基本定理的術語有時會被轉置(例如,Anton 1984),因此在野外遇到這些名稱時,需要注意識別它們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