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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林扎諾定理


如果定義在區間上的連續函式有時為,有時為,那麼它在某一點上必須為 0。

布林扎諾(1817 年)證明了這個定理(實際上也證明了中值定理的一般情況),他使用的技術在當時被認為是特別嚴謹的,但在現代被認為是不嚴謹的(Grabiner 1983)。


另請參閱

布林扎諾-魏爾斯特拉斯定理, 康托爾交集定理, 海涅-博雷爾定理, 中值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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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Apostol, T. M. 微積分,第二版,第一卷:單變數微積分,線性代數導論。 Waltham, MA: Blaisdell, p. 143, 1967.Bolzano, B. "關於方程的任意兩個值之間,如果它們產生相反的結果,則至少存在一個實根的定理的純粹分析證明。" Prague, 1817. English translation in Russ, S. B. "布林扎諾關於中值定理的論文的翻譯。" Hist. Math. 7, 156-185, 1980.Grabiner, J. V. "誰給了你 epsilon?柯西與嚴格微積分的起源。" Amer. Math. Monthly 90, 185-194, 1983.

引用為

Weisstein, Eric W. "布林扎諾定理。" 來自 Web 資源。 https://mathworld.tw/BolzanosTheore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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