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 實數 都是 負數、0 或 正數。 該定律有時表述為“對於任意實數 和
,關係 恰好一個
、
、
成立”(Apostol 1967,第 20 頁)。
三分律
另請參閱
施羅德-伯恩斯坦定理, 全序使用 探索
參考文獻
Apostol, T. M. 微積分,第二版,第 1 卷:單變數微積分,線性代數導論。 Waltham, MA: Blaisdell, 1967.在 上被引用
三分律請引用為
Weisstein, Eric W. “三分律”。來自 Web 資源。 https://mathworld.tw/TrichotomyLa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