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esielski 1997, p. 68; Dauben 1990, p. 173; Rubin 1967, p. 274; Suppes 1972, pp. 112-113)。
證明基數加法是良定義的是一個有趣的練習。主要步驟是證明對於任意基數 和
,存在不相交集合
和
,其基數分別為
和
,並證明如果
和
不相交,且
和
不相交,且
和
,則
。第二個證明很簡單。第一個證明有點棘手,需要求助於集合論的公理。此外,還需要限制基數的定義,以保證如果
是一個基數,那麼存在一個集合
滿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