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證法透過假設一個給定的命題為假,並隨後得出一個與已被證明為真的事物相矛盾的結論,來確立該命題的真理。也就是說,假設 為假,必然得出結論
來自 非-
,其中
為假,這意味著
為真。
反證法
另請參閱
歐幾里得定理, 證明, 歸謬法此條目由 科爾溫·科爾 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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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Cusick, L. W. “反證法。” 2006. http://zimmer.csufresno.edu/~larryc/proofs/proofs.contradict.html。在 上被引用
反證法引用為
科爾,科爾溫。“反證法。” 來自 —— 資源,由 Eric W. Weisstein 建立。 https://mathworld.tw/ProofbyContradicti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