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奇數值為 1, 1, 3, 5, 27, 89, 165, 585, ... (OEIS A051044),並且隨著
變大,出現的頻率越來越低(與
不同,後者的奇數值的比例大致保持在 50%)。這可以從五邊形數定理得出,該定理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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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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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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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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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rdon 和 Ono 1997),因此 是奇數 當且僅當
是形如
,即 1, 5, 12, 22, 35, ... 或 2, 7, 15, 26, 40, ....
使得 為素數的
值為 3, 4, 5, 7, 22, 70, 100, 495, 1247, 2072, 320397, ... (OEIS A035359),並且對於
沒有其他值 (Weisstein, 2000 年 5 月 6 日)。這些值對應於 2, 2, 3, 5, 89, 29927, 444793, 602644050950309, ... (OEIS A051005)。目前尚不清楚
是否無限次為素數,但 Gordon 和 Ono (1997) 證明它“幾乎總是”可以被任何給定的 2 的冪整除 (1997)。
Gordon 和 Hughes (1981) 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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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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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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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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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是一個僅取決於
的整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