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段上的一些點。該術語最早由 Desargues 使用(Cremona 1960, p. x)。如果點 ,
,
, ... 位於一個線段上,且點的座標滿足
,則稱它們構成一個範圍,記為
。令
表示有符號距離
。那麼範圍
滿足關係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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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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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 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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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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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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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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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 不線上
上,後者也成立 (Lachlan 1893)。
Graustein (1930) 和 Woods (1961) 使用術語“範圍”來指代直線上所有點的集合,使其成為束 (pencil) 的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