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Search

本原元素


本原元素不包含任何元素,屬於某個集合,並且與空集不相同(Moore 1982, p. 3; Rubin 1967, p. 23)。 “Ur”是一個德語字首,很難字面翻譯,但含義接近於“原始”。 本原元素也稱為“原子”(Rubin 1967, Moore 1982)或“個體”(Moore 1982)。

在“純粹”集合論中,所有元素都是集合,並且沒有本原元素。 通常,集合論的公理被修改以允許本原元素的存在,以便於表示某些事物。 事實上,在保羅·科恩發展出力迫法之前,集合論中的一些獨立性定理是在允許本原元素的情況下證明的。


參見

空集, 集合論

使用 探索

參考文獻

Moore, G. H. Zermelo's Axiom of Choice: Its Origin, Development, and Influence. New York: Springer-Verlag, 1982.Rubin, J. E. Set Theory for the Mathematician. New York: Holden-Day, 1967.

在 上被引用

本原元素

以此引用

Weisstein, Eric W. “本原元素。” 來自 Web 資源。 https://mathworld.tw/Urelement.html

學科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