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 個不同的數字,取自區間
,如果它們的和是第
個 幻和,則構成一個 幻數列
(Kraitchik 1942, p. 143)。如果這些數字的 次方之和對於所有
的
階都是 幻和,那麼它們被稱為構成一個
階多重幻數列。這裡,
階幻和
定義為前
個
次方之和的
倍,
其中 是
階廣義 調和數。
例如, 是雙重幻的,因為
且
。它也是三重幻的,因為
。類似地,
也是三重幻的。
各種長度 的幻數列的數量在下表中給出,適用於小階數
(Kraitchik 1942, p. 76; Boyer),其中
、3 和 4 的值在 2002 年被 Boyer 和 Trump 校正和擴充套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