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論證的有效性指的是結論是否在邏輯上從前提中得出,即是否有可能從前提和所用邏輯系統的允許的三段論中推匯出結論。如果可以這樣做,則該論證被認為是有效的;否則是無效的。一個有效的論證的經典例子如下:
所有人都是會死的。
蘇格拉底是人。
因此,蘇格拉底是會死的。
真理性和有效性是不同的概念。即使論證是有效的,如果一個或多個前提是錯誤的,結論也可能是錯誤的,如下例所示:
所有人都是註冊選民。
莫比·迪克是人。
因此,莫比·迪克是註冊選民。
另一方面,即使論證是無效的,結論也可能是正確的,如下例所示:
所有人都是會死的。
氧氣是一種化學元素。
因此,有些人可以在四分鐘內跑完一英里。
數學證明也被稱為有效或無效。如果結論是透過應用合法的數學運算從假設中得出的,那麼數學證明就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