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一個三角形剖分成更小的三角形,使得所有三角形都與其鄰居完全邊接觸。將角標記為 1、2 和 3。用 1、2 或 3 標記所有頂點,限制是與數字相對的邊的頂點缺少該數字。因此,與 1 相對的邊不包含標記為 1 的頂點。
那麼斯佩納引理指出,任何這樣的標記都必須包含奇數個頂點標記為 1、2、3 的三角形。
斯佩納引理等價於布勞威爾不動點定理。
將一個三角形剖分成更小的三角形,使得所有三角形都與其鄰居完全邊接觸。將角標記為 1、2 和 3。用 1、2 或 3 標記所有頂點,限制是與數字相對的邊的頂點缺少該數字。因此,與 1 相對的邊不包含標記為 1 的頂點。
那麼斯佩納引理指出,任何這樣的標記都必須包含奇數個頂點標記為 1、2、3 的三角形。
斯佩納引理等價於布勞威爾不動點定理。
Weisstein, Eric W. "斯佩納引理。" 來自 Web 資源。 https://mathworld.tw/SpernersLemm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