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 為一個 關係系統,且設
為一個適用於
的語言。設
為
的一個良構公式,且設
為
中的一個賦值。那麼
被寫成,如果以下條件之一成立
1. 的形式為
,對於
的一些變數
和
,且
將
和
對映到結構
的同一元素。
2. 的形式為
,對於語言
的一些 n 元謂詞符號
-ary predicate symbol
,以及
的一些變數
,且
是
的一個成員。
3. 的形式為
,對於
的一些公式
和
,使得
且
。
4. 的形式為
,且存在
的一個元素
,使得
。
在這種情況下,稱 在賦值
下滿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