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數學中,形式語言通常由字母表和構成規則定義。形式語言的字母表是構建該語言的符號集。字母表中的某些符號可能具有特殊含義。構成規則指定哪些符號串算作良構的。良構的符號串也稱為詞、表示式、公式或術語。構成規則通常是遞迴的。一些規則假定某些表示式屬於所討論的語言。另一些規則建立如何從屬於該語言的其他表示式構建良構表示式。假定沒有其他東西是良構表示式。
例如,命題演算的語言可以定義如下。該語言的字母表由帶有可選索引的英文字母和以下特殊符號組成: (非),
(與),
(或),
(蘊含), 和
(分組)。然後,構成規則是每個英文字母和每個帶索引的字母都是公式,並且如果
和
是公式,那麼
,
,
,
, 和
也是公式。
構成規則足以定義簡單語言。更語法複雜的語言透過語法或正則表示式來定義。
命題演算的構成規則和大多數其他構成規則可以徑直轉換為語法產生式。例如,構成規則 變為產生式
,其中
是起始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