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三法則是一種歷史悠久的教育工具,用於口頭表達求解基本線性方程的過程,該方程包含四個項,其中三個項是已知的。 有證據表明存在兩種“不同”的三法則:一種是正三法則,另一種是反三法則。
正三法則描述了找到比例式中第四項 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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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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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 、
和
。 用文字描述,解法是“將第二個數和第三個數相乘,然後用乘積除以第一個數”,這樣方程 (1) 中的項
就變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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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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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三法則描述了當 在
且
、
和
已知時,求解
的過程。 用文字描述,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將第一項和第二項相乘,然後用乘積除以第三項”,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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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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