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形式 , 通用特徵標
of
定義為
的值,其中
且
代表
:
,
, ...,
(Cohn 1980, p. 223)。 特徵標適用於適當等價形式的類,因為它們代表相同的數字。
通用特徵標
另請參閱
形式屬使用 探索
參考文獻
Cohn, H. "組合、階和屬。" 《高等數論》第 8 章。紐約:Dover,1980 年。在 上被引用
通用特徵標請引用為
Weisstein, Eric W. "通用特徵標。" 來自 -- 資源。 https://mathworld.tw/GenericCharacte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