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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偶定理


如果兩者都可能,則線性規劃的對偶對是“強對偶”的。該定理最初由約翰·馮·諾伊曼構思。第一個書面證明是喬治·丹zig撰寫的一份空軍報告,但通常歸功於塔克、庫恩和蓋爾。


另請參閱

線性規劃

使用 探索

請引用為

Weisstein, Eric W. “對偶定理。” 來自 —— 資源。 https://mathworld.tw/DualityTheore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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