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梅洛-弗蘭克爾集合論的公理,它斷言對於任何集合 和一個公式
,存在一個集合
,由
的所有滿足
的元素組成,
其中 表示“存在”,
表示“對於所有”,
表示“是...的元素”,
表示“等價於”,並且
表示邏輯“與”。
Enderton (1977) 將此公理稱為子集公理,而 Kunen (1980) 稱其為概括公理。伊藤 (1986) 稱其為分離公理,但這個名稱在文獻中似乎沒有被廣泛使用,並且還有一個額外的缺點,即它可能與拓撲學中出現的豪斯多夫分離公理相混淆。
此公理由策梅洛引入。